关于学工处班主任能力比赛视频拍摄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者:陈真作者:发布时间:2024-04-17浏览次数:10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学工处班主任能力比赛视频拍摄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FW-XG-202404-04

二、项目名称:学工处班主任能力比赛视频拍摄服务

三、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17000

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班主任能力比赛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拍摄内容,完成拍摄5位老师的每个人3个符合要求的视频,每个视频时长不超过40分钟。

班级活动实录视频须采用三个不同机位,同步全程连续录制(不得使用无人机、虚拟演播系统、临时拼接大型 LED 显示屏等脱离建班育人实际、片面追求拍摄效果、费用昂贵的录制手段)。

三个机位需根据班级活动需要摆放,均要求机位和镜头固定,画面中能够看到另外两个机位,三个机位共同覆盖班级活动场所全景无死角(班级活动需要多个场所的,每个场所均须按相同要求安放三个机位,可移动前一场所的其中一个机位,随师生转场,全程连续录制)。三个机位录制音视频须做到同步起止。录制过程中除实际参与班级活动的人员外,拍摄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在场,提交的视频从拍摄人员离场开始到拍摄人员停机为止(班级活动之外的录制时长不超过 2 分钟)。所有机位拍摄的视频均需上传,须保证音轨连续,不允许另行剪辑及配音,不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不得泄露地区、学校名称以及教师个人姓名。视频采用 MP4 格式封装,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400M。视频录制软件不限,采用 H.264/AVCMPEG-4 Part10)编码格式压缩;动态码流的码率不低于 1024Kbps,不超过 1280Kbps;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标清 4:3 拍摄)或 1280×720(高清 16:9拍摄);采用逐行扫描(帧率 25 /秒)。音频采用 AACMPEG4Part3)格式压缩;采样率 48KHz;码流 128Kbps(恒定)。

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标书中应包含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照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只能提出一个确定价格,我校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格。

3.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增删。

4.投标人填写投标书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必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姓名、日期,将投标书密封。密封袋外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投标日期并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至指定地点(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人须对将提供的服务质量、规格、供货响应时间等要求提供保证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书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背承诺的事件产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校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

七、招标程序

1. 报名及资质审核:报名投标截止日为20240419日,投标单位携带投标报名材料至学校后勤处查验,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标。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照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 递交投标书:资质审核通过后,投标方将投标书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送交学校后勤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41916:00,逾期拒收。

3. 开标和评标:学校纪检部门将组织开标并进行审核、评选,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4. 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后,招标单位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5.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待招标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签订订货合同后,其它投标文件自然失效。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开标、评标。

2.中标条件:在完全满足本次招标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将通过对投标人的质量、业绩、价格、信誉、实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为维护投标方声誉及商业机密,对未中标单位恕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投标文件恕不退还。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出现不正常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重新招标。

九、中标单位责任

1.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配合我校完成合同的签订事宜。

2.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对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相关信息。

十、招标信用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近三年在本校或其他单位有严重不良记录者;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十一、联系方式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03313/66503370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致能大道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