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尹山湖校区中心机房UPS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者:陈真作者:发布时间:2020-11-20浏览次数:2225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尹山湖校区中心机房UPS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HW-XX-202011-12

二、项目名称:尹山湖校区中心机房UPS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35000

采购项目及要求:

名称

配置描述

参数

UPS电池     32个

12V100AH免维护电池

1、密闭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2
、单只容量12V-100AH
3
、要求按后备8小时延时供电时间配置蓄电池组,电池配置必须针对UPS的标称直流电压,按整组进行电池配置。

山特主机     1台

C10ks

1、输入电压范围:120-275VAC
   2
、输出电压:220VAC
   3
、连接:单相二线+接地
   4
、输出波形:纯净正弦输出
   5
、市电模式:Up to 94%ECO高效模式:Up to 98%
   6
、标准、认证:IEC61000, IEC62040, GB7260,GB4943 TLC/ 节能认证 / 广电认证 /CQC Ready
   7
、液晶显示:负载 / 电量 / 输入 / 输出 / 运行模式

电池柜       2个

  

与电池匹配

采购内容须符合相关配置参数要求,符合学校中心机房使用要求。

中标单位需保证及时发货,并完成项目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验收合格。

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标书中应包含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等复印件;以上证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且真实有效。

2.投标单位只能提出一个确定价格,我校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格。

3.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增删。

4.投标人填写投标书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必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姓名、日期,将投标书密封,密封袋外写上所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投标日期、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人须对将提供的服务质量、规格、供货响应时间等要求提供保证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书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背承诺的事件产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校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七、招标程序

1. 报名及资质审核:报名投标截止日为20201124日,投标单位携带投标报名材料至学校后勤处查验,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标。报名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身份证(非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盖章。

2. 递交投标书:资质审核通过后,投标方将投标书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封口四周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章,将投标书送学校后勤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12416:00,逾期拒收。

3. 开标和评标:学校纪检部门将组织开标并进行审核、评选,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4. 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后,招标单位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5.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待招标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签订订货合同后,其它投标文件自然失效。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开标、评标。

2.中标条件:在完全满足本次招标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将通过对投标人的质量、业绩、价格、信誉、实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为维护投标方声誉及商业机密,对未中标单位恕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投标文件恕不退还。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出现不正常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重新招标。

九、中标单位责任

1.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配合我校完成合同的签订事宜。

2.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对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相关信息。

十、招标信用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近三年在本校或其他单位有严重不良记录者;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十一、联系方式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董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03337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致能大道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