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信息处数字校园二次开发及维护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者:陈真作者:发布时间:2021-03-03浏览次数:2264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信息处数字校园二次开发及维护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FW-XX-202003-01

二、项目名称:信息处数字校园二次开发及维护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30000

项目概述及要求:

因网络安全需要,数字校园综合管理平台已使用多年密码安全性较低,且使用面比较广,数据量比较庞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需申请技术人员处理弱密码,开发内网的单点登录,解决数字校园综合综合管理平台出现的程序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日常数据备份和安全维护工作。

投标单位需承诺完全响应并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和要求:

序号

运维服务

运维内容

1

数字化校园平台技术服务

1.  服务器优化,备份,关键数据恢复。

2.  现有模块的优化完善和调整服务。

3.  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和技术支持。

运维团队要求:

需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运维小组,服务团队保证对客户的及时服务。服务团队提供至少项目经理1名、开发工程师1名、运维工程师1名。项目运维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提交申请,报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审批,新老运维人员并行工作一月以上,完成工作交接,通过试用考核后,方可更换。运维小组要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运维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非法修改和“外泄数据”,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人为造成数据和技术文档泄密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故障损失的,或者对事故处理不当、不及时等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故障等级

现象描述

响应时间

严重程度I

特别严重,系统无法运作,而且没有任何暂时性的解决方案。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立即响应并解决问题。

严重程度Ⅱ

严重,虽有暂时性的解决方案,但影响到用户正常使用率;或系统可以运作,但存在信息安全问题;或信息丢失。

立即响应,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8小时内解决问题。

严重程度Ⅲ

高级,系统可以运作,但功能已受到严重影响;系统性能受到严重影响或出现其它未知异常现象;大规模范围出现用户使用速度明显偏慢。

立即响应,6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解决问题。

如有相关技术问题可直接咨询校信息处,投标服务内容需符合校信息处要求。

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标书中应包含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等复印件;以上证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且真实有效。

2.投标单位只能提出一个确定价格,我校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格。

3.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增删。

4.投标人填写投标书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必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姓名、日期,将投标书密封,密封袋外写上日期、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人须对将提供的服务质量、规格、供货响应时间等要求提供保证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书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背承诺的事件产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校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七、招标程序

1. 报名及资质审核:报名投标截止日为20210305日,投标单位携带投标报名材料至学校后勤处查验,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标。报名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身份证(非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盖章。

2. 递交投标书:资质审核通过后,投标方将投标书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封口四周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章,将投标书送学校后勤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030516:00,逾期拒收。

3. 开标和评标:学校纪检部门将组织开标并进行审核、评选,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4. 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后,招标单位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5.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待招标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签订订货合同后,其它投标文件自然失效。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开标、评标。

2.中标条件:在完全满足本次招标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将通过对投标人的质量、业绩、价格、信誉、实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为维护投标方声誉及商业机密,对未中标单位恕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投标文件恕不退还。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出现不正常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重新招标。

九、中标单位责任

1.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配合我校完成合同的签订事宜。

2.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对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相关信息。

十、招标信用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近三年在本校或其他单位有严重不良记录者;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十一、联系方式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董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03337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致能大道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