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保卫处智能安防巡逻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FW-BW-202503-07
二、项目名称:保卫处智能安防巡逻机器人租赁服务
三、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22000元
采购项目概况及要求:
1、设备数量需求:智能安防巡逻机器人2台。(国际教育园校区、尹山湖校区各一台)
2、设备租赁时长:不低于一个月(投标单位需说明可租赁的时限)
3、租赁设备整机功能
功能 | 功能细分 | 功能描述 |
操作控制 | 远程控制 | 系统支持进行远程操控,包括机器人移动、停止,云台上下俯仰、水平转动,升降机构升降、警示灯光开关、警示音效开关、照明灯开关 |
手动遥控 | 通过手持遥控器可遥控机器人行走,包括前进、后退、转向等行走功能 | |
智能交互 | 双向对讲 | 通过后台管理平台打开语音通话开关,可通过麦克风呼叫机器人本地,实现双向语音通话,针对巡逻特殊情况,可实现远程喊话告警、驱离等 |
语音播报 | 宣传播报:系统支持机器人在特定时段或特定区域进行语音广播宣传,通知通告,比如在播放“停水停电通告”,“消防演习通告”等 | |
音频播放:机器人系统支持在特定时段或特定区域进行音频文件播放 | ||
语音提示 | 机器人系统针对自身运行状态具备智能语音提提示能,如:“我要去充电了”、“我正在执行任务,请让一让”等 | |
自主巡逻 | 任务规划 | 管理后台支持机器人巡逻点设置、巡逻点任务配置、巡逻路线规划、巡逻任务制定 |
自主充电 | 机器人系统具备自主充电功能,当机器人处于低电量状态或空闲状态,机器人自动返回充电桩并充电 | |
一键充电 | 管理人员可在后台管理界面选择自主充电,机器人结束当前任务,立即返回充电桩进行充电 | |
单点导航 | 机器人管理系统支持通过单点导航的方式在地图中选择任意点,机器人自动到达该点位 | |
任务报告 | 巡逻机器人每次巡检任务结束,自动生成任务报告,支持任务报告在线查看 | |
视频监控 | 实时视频 | 系统具备一路可见光视频实时推流和展示 |
历史视频 | 系统支持历史视频存储,用户可根据需要查看的日期进行历史视频的回放和下载 | |
图片抓拍 | 图片抓拍 | 机器人系统支持自动或手动抓拍图片,巡逻点自动抓拍,巡逻过程手动抓拍 |
智能检测 | 标配算法 | 人脸检测:固定巡逻点位置检测并识别人脸,人脸黑名单告警 车牌检测:固定巡逻点位置检测并识别车牌,车牌黑名单告警 行人入禁区检测:固定巡逻点位置检测是否有人员闯入并发出闯入告警 垃圾桶检测:固定巡逻点位置检测垃圾桶是否满溢并异常告警 车辆入禁区检测:定点位置检测车辆是否进入禁区并异常告警 夜间红外检测:夜间固定巡逻检测识别是否有人员在校内区域行动并异常警告 |
定制算法 | 支持客户根据业务需求定制开发其他智能检测算法(客户定制) | |
环境检测 | 环境温度 | 环境温度实时检测,检测数据显示 |
环境湿度 | 环境湿度实时检测,检测数据显示 | |
智能告警 | 系统告警 | 机器人运行状态、错误态、故障信息等系统告警 |
业务告警 | 机器人运行业务告警,环境监测阈值告警、智能检测阈值告警 | |
电源管理 | 自动充电 | 机器人系统支持低电量自动回充 |
手动充电 | 机器人支持手动充电 | |
快速换电 | 机器人支持电池快速更换,满足用户更多灵活需求 |
4、设备整机样式:需提供相关设备的整机配置和技术参数及展示。
5、投标单位需在投标前到校进行设备展示,符合使用要求后才能投标。
支付方式:租赁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标书中应包含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等复印件;以上证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且真实有效。
2.投标单位只能提出一个确定价格,我校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格。
3.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增删。
4.投标人填写投标书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必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姓名、日期,将投标书密封,密封袋外写上日期、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人须对将提供的服务质量、规格、供货响应时间等要求提供保证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书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背承诺的事件产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校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
七、招标程序
1. 报名及资质审核:报名投标截止日为2025年04月03日,投标单位携带投标报名材料至学校后勤处查验,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标。报名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身份证(非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盖章。
2. 递交投标书:资质审核通过后,投标方将投标书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封口四周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章,将投标书送学校后勤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3日16:00,逾期拒收。
3. 开标和评标:学校纪检部门将组织开标并进行审核、评选,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4. 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后,招标单位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5.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待招标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签订订货合同后,其它投标文件自然失效。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开标、评标。
2.中标条件:在完全满足本次招标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将通过对投标人的质量、业绩、价格、信誉、实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为维护投标方声誉及商业机密,对未中标单位恕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投标文件恕不退还。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出现不正常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重新招标。
九、中标单位责任
1.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配合我校完成合同的签订事宜。
2.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对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相关信息。
十、招标信用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近三年在本校或其他单位有严重不良记录者;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十一、联系方式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03370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致能大道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