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假期师生用餐配送服务的采购说明公示

发布者:陈真作者:发布时间:2026-07-20浏览次数:10

一、 基本情况

为保障学校暑假假期期间留校师生(含值班教职工、留校学生及其他需在校就餐人员)的正常用餐需求,我校拟于假期期间由现有食堂合作经营单位直接配送供餐服务。鉴于假期供餐属于临时性、阶段性保障任务,与正常学期内大规模集中供餐存在显著差异,本次采购事项与现食堂合作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办理,特此说明。

二、 采购方式及依据

因暑期学校教职工临时到校加班,每日用餐的需求量较少且具有不确定性,校内食堂单独筹备食材、调配人员运营成本偏高,为保障假期因工作需要到校的教职工就餐需求,暑期用餐统一由现有食堂合作餐饮公司直接配送供餐。由现有合作单位供餐可充分利用其已建立的服务团队、食材供应渠道及成熟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无需另起炉灶,能快速响应学校假期供餐需求,确保供餐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合作单位资质合规:我校食堂合作经营单位已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管理经营项目),具备承接学校食堂供餐服务的法定资质。该单位自合作以来,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服务质量等方面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社会信誉良好。

三、 供餐安排及保障措施

供餐模式:假期期间实行预约/定时供餐,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动态调整备餐量,避免食材浪费。供餐时间按学校假期通知要求执行。餐费标准为20/份。

食品安全保障:

要求合作单位严把原材料采购关,确保索证索票齐全、来源可追溯,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坚决拒收。

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晨检等制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

费用结算:假期供餐费用按教职工实际就餐份数核算。

四、 结论

综上所述,学校假期供餐由食堂现合作单位配送,系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合作单位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供餐安排合理,食品安全有保障,费用结算标准透明合规,程序完备。特此说明公示。

五、征求意见期限:

20260720日起至 2026072214时止。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后勤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0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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