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学校项目审计服务的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FW-DB-202106- 03
二、项目名称:学校项目审计服务
三、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48000元
采购项目概况:
审计项目包括2018-2020年度学校科研项目、零星维修;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学校食堂;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等做审计。
服务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服务地点: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国际教育园校区)。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清单:
序号 | 审计内容 | 数量 |
1 | 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学校食堂审计 | 1项 |
2 | 2018-2020年度科研项目审计 | 1项 |
3 | 2018-2020年度零星维修审计 | 1项 |
4 |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 1项 |
(一)、人员要求:
序号 | 档别 | 最低人数 | 要求 |
1 | 经理(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1人 | 注册会计师 |
2 | 注册会计师 | 2人 | 注册会计师 |
3 | 助理人员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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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人员数量为最低要求,投标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及项目实际需要合理增加配置,配备人员应满足学校工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确保审计质量,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有关执业规范要求。中标人对审计意见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审计报告只向采购人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
2、工作开展
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审计小组及安排计划,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驻审计现场。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中标人应在现场审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审计报告初稿,采购方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有中标人项目总负责人、中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意见)。
中标人就同一审计事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内部相关部门核实的情况存在重大差异的,又无合理理由的,采购人有追溯权,该项目的审计业务费用核减为零。
中标人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补充说明中,对被审单位存在的问题、内控制度有重大缺陷的方面未陈述和发现的,采购人有追溯权。
中标人应加强对审计资料的保管。中标人在完成项目审计后,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审计资料存档保管,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完整的纸质和电子审计存档资料。对档案管理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审计中介机构将予以警告直至不再对其进行委托。
3、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提供正式审计报告,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本次投标的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标书中应包含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照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只能提出一个确定价格,我校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格。
3.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增删。
4.投标人填写投标书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必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姓名、日期,将投标书密封。密封袋外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投标日期并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至指定地点(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人须对将提供的服务质量、规格、供货响应时间等要求提供保证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书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背承诺的事件产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注:投标文件资料请按照评分标准要求及前后顺序准备相应材料,并汇总胶装成册,材料首页提供本材料的目录索引。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校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七、招标程序
1. 报名及资质审核:报名投标截止日为2021年06月15日,投标单位携带投标报名材料至学校后勤处查验,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标。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照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 递交投标书:资质审核通过后,投标方将投标书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送交学校后勤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5日16:00,逾期拒收。
3. 开标和评标:学校纪检部门将组织开标并进行审核、评选,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4. 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后,招标单位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5.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待招标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签订订货合同后,其它投标文件自然失效。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开标、评标。
2.中标条件:在完全满足本次招标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将通过对投标人的质量、业绩、价格、信誉、实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为维护投标方声誉及商业机密,对未中标单位恕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投标文件恕不退还。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出现不正常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重新招标。
九、中标单位责任
1.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配合我校完成合同的签订事宜。
2.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对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相关信息。
十、招标信用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近三年在本校或其他单位有严重不良记录者;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十一、联系方式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03313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致能大道108号
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及其他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90%(权重)。
(一)价格基准分:10分
收费报价参考2010年8月份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超过收费标准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金额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二)服务方案评价:40分
1、项目总体实施服务方案,可行性和完整性。最高15分。
总体实施服务方案概述全面完整程度高、可行性高的得15分;内容全面完整但可行性低或内容简单但可行性高,得10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得5分;内容简单、方案欠缺、可行性差得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分工方案:最高5分
人员分工方案科学合理、人员综合素质高,得5分;人员分工方案科学合理但人员综合素质低或人员分工方案简单但人员综合素质高,得3分;人员分工方案简单、人员综合素质低、可行性低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工作任务进度计划方案:最高5分
工作任务进度计划安排详细、合理性强,得5分;工作任务进度计划安排详细但合理性弱或工作任务进度计划安排简单但合理性强,得3分;工作任务进度计划安排简单、合理性弱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4、制定对应的服务重难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难点分析和对应解决办法):最高15分。
措施针对性强、办法详细的得15分;措施针对性强但办法简单或措施针对性弱但办法详细,得10分;措施针对性弱、办法简单得5分;措施针对性差、办法欠缺得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三)内部管理情况:18分
1、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控制、保证措施方案比较(8分)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强,8分;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完善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弱或服务质量控制方案简单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强,得4分;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简单、可行性低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比较(8分)
档案管理制度、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完全符合审计项目质量及规范要求,得8分;档案管理制度、归档文件材料完整但审计项目质量及规范要求欠缺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文件材料简单但完全符合审计项目质量及规范要求,得4分;档案管理制度、归档文件材料简单,审计项目质量及规范要求存在欠缺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3、人员管理、培训制度比较(2分)
投标单位人员管理、培训制度全面完整、科学高效、规范得2分;人员管理制度简单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团队情况(11分)
1、项目组成员中投入注册会计师(含项目经理)3名及以上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中除注册会计师外投入助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注:上述1-2项评分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响应单位最近三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否则不予认可。
(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现场工时(11分)
1、注册会计师合计投入现场工作时间1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组除注册会计师外其他助理人员投入现场工作时间1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注:上述1-2项提供服务承诺。
(六)投标单位综合实力(10分)
1、投标单位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比较,每提供一份证明资料得2分,最高10分。
证明资料:委托合同复印件(若签订的为总委托合同,则总委托合同中必须注明具体的被审计单位明细,总委托合同中无法体现的,则必须提供委托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