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汽车职教集团活动培训及会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者:陈真作者:发布时间:2021-11-17浏览次数:2959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2021年度汽车职教集团活动培训及会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FW-CJY-202111-06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汽车职教集团活动培训及会议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45000元(人均费用需符合苏州财政综合预算标准,最终按参会人数按实结算)

本项目概况及要求:为了更好地加深汽车职教集团的校企合作,促进各院校和企业的共同发展,提高集团成员的向心力,拟于202112月在常熟市组织专项培训和会议。

具体事项如下:

1.培训对象及人数:

1苏州市汽车职教集团成员学校职教集团工作、校企合作工作相关人员,汽车类专业老师,每校2-3人。

2苏州市汽车职教集团成员企业校企合作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每个成员单位2-3人。

3参会人数约40人左右。

2.培训地点:

江苏省常熟市

3.培训及会议内容:

1常熟市汽车专业现代学徒制经验学习交流;

2汽车行业及产业发展方向;

3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及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未来趋势

4职业院校汽车专业建设经验交流;

5汽车职教集团工作研讨。

4.服务内容:

本次培训所有费用包含讲座、参观、交通,食宿及相关会务等。

 

附件:苏州市汽车职教集团管理能力培训日程安排

计划培训日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备注

129

11:30

报到

入住:

 

12:00

午餐

 

 

1330-1430

现场教学参观         交流

参观江苏省常熟中等专业学校汽车实训室

常熟中等专业学校现代学徒制交流

14:30-15:30

职教集团年会

 

 

1530-1730

讲座:当前国内国际形势

 

 

18:00

晚餐

 

 

1210

9:00--1130

企业现场教学    捷豹路虎参观

 

 

12:00

午餐

 

 

1300-1630

企业现场教学    参观

 

 

16:30

返程

 

 

 

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标书中应包含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照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只能提出一个确定价格,我校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格。

3.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增删。

4.投标人填写投标书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必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姓名、日期,将投标书密封。密封袋外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投标日期并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至指定地点(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人须对将提供的服务质量、规格、供货响应时间等要求提供保证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书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背承诺的事件产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进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详见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七、招标程序

1. 报名及资质审核:报名投标截止日为20211126日,投标单位携带投标报名材料至学校后勤处查验,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标。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照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 递交投标书:资质审核通过后,投标方将投标书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送交学校后勤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112616:00,逾期拒收。

3. 开标和评标:学校纪检部门将组织开标并进行审核、评选,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4. 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后,招标单位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5.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待招标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签订订货合同后,其它投标文件自然失效。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开标、评标。

2.中标条件:在完全满足本次招标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将通过对投标人的质量、业绩、价格、信誉、实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为维护投标方声誉及商业机密,对未中标单位恕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投标文件恕不退还。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出现不正常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重新招标。

九、中标单位责任

1.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配合我校完成合同的签订事宜。

2.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对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相关信息。

十、招标信用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近三年在本校或其他单位有严重不良记录者;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十一、联系方式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03313/66503370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致能大道108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docx